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尊敬的国网吐鲁番供电公司用电客户: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用电客户,保障客户合法权益,国网吐鲁番供电公司现对已销户客户的电费账户余额予以清退。为确保清退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退费所需资料
(一)个人客户
由用户本人签字的退费申请单,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及银行卡正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银行卡号单独抄录并注明开户网点及客户联系方式。开户网点格式备注为:**银行**支行。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注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号、授权委托事由,并承诺一切责任由委托人自负,同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在落款处签名并按手印。
(二)企业客户
加盖公章的书面退费申请单、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收款账户信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注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号、授权委托事由,并承诺一切责任由委托人自负。所有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落款处注明联系方式。
二、退费业务注意事项
请广大用电客户于公告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前往我公司营业厅办理清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销户账户有余额的客户明细已在国网吐鲁番供电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当地营业厅进行公示,客户可关注公众号、前往或致电当地营业厅核实。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当地营业网点联系。
高昌区:0995-8518664
鄯善县:0995-8518157
托克逊县:0995-8518233
特此公告。
附件:销户用户有余额明细表
国网吐鲁番供电公司营销部
2026年3月4日







[责任编辑:王娅慧]